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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建筑行业发生了14件大事,或多或少都和你有关
2017年到现在已经过了大半年,在这段时间之内,建筑业发生了大大小小的事,或多或少都与你们相关,2017年建筑行业迄今发生了哪些大事?
一、《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新标准将于3月1日执行
2017年新的标准出台,《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新标准从2017年3月1日开始执行,标准里面包含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装配式钢结构工程、建筑构件及部品工程、措施项目等四章。2017年将是装配式建筑全面发展的一年,从整体规划到标准规范体系,从产业配套能力到建筑队伍建设,都将获得突破性进展。对于建筑企业而言,应紧跟产业发展的步伐,提早布局装配式建筑市场,提升装配式建筑的建设管理能力,方能顺应市场需求,获得长足发展。
二、为实现招标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将推行网上异地评标
各地方的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与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可以分开建设,也可以合并建设。到2017年底,所有省(区、市)和地市,应实现本行政区域内电子招标采购活动有一个可供使用的公共服务平台。为实现招标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将推行网上异地评标!
三、新版《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5月施行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国建筑设计招标投标制度、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提高建筑设计水平,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了修订后的《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以下简称《办法》)。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的规章是规范建筑设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障,原《办法》(建设部令第82号)于2000年发布实施,对规范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建筑设计市场的发展变化,在建筑设计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项目范围过宽、招标办法单一、建筑设计特点体现不足、评标制度不完善、评标质量不高等问题逐渐凸显将于5月开始实施。
四、2017年先参保再开工否则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2月,国办在《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提到:建立健全与建筑业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方式,大力推进建筑施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
近日,人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
继续提高新开工项目的参保率,目前全国平均参保率为94.96%;
建立健全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长效工作机制;
不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不得开工建设。
五、2017推进装配式建筑并出台《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
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发布了2017年工作要点,其中重点提出了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的四大措施,包括出台《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推动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发展、发等,值得关注。
六、2018年1月1日起未实名认证不得参与招投标的项目经理认定
1、2017年5月1日
从2017年5月1日起,全省新开工或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合同备案、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法定程序的主要环节业务应在网上申报和信息化监管。
2、2017年7月30日
企业工程业绩补录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0日。
补录的工程业绩,指2016年12月31日前工程已竣工,且具有施工许可证或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同意开工的证明材料的工程项目。
3、2017年9月30日
2017年9月30日前,全省从业企业应在一体化平台申报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的良好行为信息,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2017年10月1日后的良好行为信息,企业应在获得良好行为后的30个工作日内自行在一体化平台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4、2018年1月1日
推行从业人员实名制。从2018年1月1日起,经实名认证的从业人员数据用于企业资质申报、参与招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认定等。
七、2017年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启动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等文件,为加强对换证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2017年4月起陆续启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
八、自5月1日起建筑业取消"属地纳税"
5月1日起建筑业取消"属地纳税",营改增的目的是为企业减税,在过去一年中,有些企业不但没有减税,税负反而升高,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再次出台"营改增"政策改革10条,让企业更好地利用营改增达到最大限度的减负。
九、园林绿化资质取消
2017年4月13日,住建部下发通知,正式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同时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要求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资质,作为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的条件。
十、国办发文:12月底前将实现信用/招投标/社保数据共享
2017年12月底前,实现信用体系、公共资源交易(包含工程建设招投标数据信息)、投资、价格、自然人(基础数据以及社保、民政、教育等业务数据)、法人(基础数据及业务数据)、能源(电力等)、空间地理、交通、旅游等重点领域数据基于全国政务信息共享网站的共享服务(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87号文连击全方位、无死角规范PPP项目!
87号文件强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确定的服务范围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不得将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建设工程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严禁将铁路、公路、机场、通讯、水电煤气,以及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农田水利等建设工程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严禁将建设工程与服务打包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严禁将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等非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行为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十二、国务院将对失信企业取消资质及吊销个人执业资格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对失信房地产、建筑企业的资质将进行限制。
十三、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或将被率先取消
7月17日,发改委发布《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文中未再提及"工程咨询企业需取得相应资格"的要求,或将率先取消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
发改委还明确,行业自律性质的资信评价等级,仅作为委托咨询业务的参照。任何单位不得对资信评价设置机构数量限制,不得对各类工程咨询单位设置区域性、行业性从业限制,也不得对未参加或未获得资信评价的工程咨询单位设置执业限。
十四、物业管理二级及以下资质取消
招投标市场上目前可用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只有一级资质,二级及以下资质全部取消。新办的物业管理公司只能从三级暂定开始申请资质,拥有暂定资质后企业可以开始接盘,一年内没接到项目就被取消暂定资质;一年内顺利接到了项目,暂定资质升级为三级资质,业绩满足资质升级条件后可以逐级升级,最高可升为一级资质。
各位朋友,你还知道哪些大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