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绘制竣工图
1.钢结构工程竣工、施工单位应指定专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编制竣工图,项目交工时,应把竣工图作为交工验收的条件之一,交建设单位。
2.竣工图一式二份,用新蓝图编制,由主包单位的主任工程师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填上审核确认意见,盖上“竣工图”章及交付建设单位。
3.对于有设计变更的施工图、施工单位应在图纸上圈出设计变更的部位;对于简单的数据,可以直接在蓝图上加以更改,也可以采用贴图法。修改后的图纸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是结构形式改变、平面布置改变、工艺改变、项目改变不易在原图上修改或补充者,应重新绘图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
4.每套竣工图应按三级编号或一单元整理,编写交工资料封面、竣工图说明,竣工图一览表、特记事项施工说明,其内容如下:
5.及施竣工图编制说明应填专工程编号、工程名称、技术专业、施丁单位、施工技术负责人、主任工程师签章。
(二)编制竣工资料
竣工交工验收的文字资料内容如下:
单位、分项及部分工程质量评定表。
2.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报告。
3.设计图纸疑难问题的解答记录。
4.工程联系单。
5.审定批准的合理化建议表。
6.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7.测量成果资料。
8.沉降观测成果表。
9.构件、成品出厂合格证。
10.材料代用审批单。
11.油漆涂层厚度检验报告。
12.高强度螺栓检查记录。
13.捍缝质量检查资料、焊工编号及标志。
14.钢结构工程试验记录(如设计有要求者)。
15.钢结构竣工图、施工图和设计变更文件。
16.安装过程中所达成的协议文件。
17.安装所用的钢材和其他材料的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
18.合理化建议和材料代用资料。
19.合理化建议的文字资料。
钢结构工程技术竣工合格后,根据施工图,按照设计采用的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技术检查。合格后即为技术竣工、办理移交工程实物协议书的签证和工程交工验收证书。
交工验收证书签证在工程实物交接协议书签证后进行,由施工单位整编交工证书(硬封面)交工资料(软封面)、交工目录、备考表、工程实物交接协议书、工程交工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