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征求行业标准《节段预制拼装混凝土桥梁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现征求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牵头起草的行业标准《节段预制拼装混凝土桥梁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意见,请于2017年11月28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第一起草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春雷 联系电话:021-55008136
传真:021-55008875
Email:zhangchunlei@smedi.com
地址及邮编:上海市杨浦区中山北二路901号上海市政总院1号楼8楼;邮编20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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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节段预制拼装混凝土桥梁技术标准( 征求意见稿 )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节段预制拼装混凝土桥梁技术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节段预制拼装混凝土桥梁技术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XXX-201X,自201×年×月×日起实施。其中,第X.X.X、Y.Y.Y、Z.Z.Z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年×月×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吸取有关科研成果,参考国外先进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材料;5持久状况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6持久状况使用阶段应力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7短暂状况施工阶段应力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8构造设计规定;9节段梁的预制;10节段梁的拼装;11墩柱与盖梁的预制拼装。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寄至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杨浦区中山北二路901号,邮编:200092,电子邮箱:bzgf@smedi.com)。
本规范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同济大学,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卢永成,邵长宇,蒋海里,李国平,黄虹,张春雷,罗喜恒,王炎炎,任天晔,张鸿,马少军,张剑英,沈殷,柳惠芬,张永涛,王敏,谢正元,姜海西,许树壮,郑本辉,戴平志,靳利军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
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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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在节段预制拼装混凝土桥梁设计、施工及验收中,做到安全可靠、适用耐久、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保节能、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地震基本烈度7度及以下地区的城市新建混凝土梁式桥梁。
1.0.3节段预制拼装混凝土桥梁的设计与施工应有利于标准化和资源集约利用,同时应积极推广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1.0.4节段预制拼装混凝土桥梁的建造,应自工程设计阶段起,全过程协调建设、设计、制作、施工等各方关系,并应加强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各专业之间的配合。
1.0.5节段预制拼装混凝土桥梁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